每条线索最高奖1万元!海口拟出台违法建筑和乱占耕地建房举报奖励办法

日期:2020/12/24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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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每条线索最高奖1万元!海口拟出台违法建筑和乱占耕地建房举报奖励办法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23日讯(记者 王康景)每条线索最高奖励10000元!记者23日从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秩序,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城乡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加强对违法建筑和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防控、查处力度,该局起草了《海口市违法建筑和乱占耕地建房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22日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城镇违法建筑和乡村违法建筑。

  乱占耕地建房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8种情况。

  如何奖励:

  符合条件的最高奖励10000元/条线索

  为加强举报人积极性,增加线索有效性和来源,《意见稿》拟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线索同时具备:举报内容客观真实;违法行为主体明确,发生地点位于本市辖区内;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或被媒体曝光;举报人配合调查核实相关举报信息;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等4个条件的,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每条线索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

  此外,举报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具备以上4项规定的条件,且查证属实的,奖励标准为每条线索10000元人民币。

  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计为1条举报线索,按照受理平台的受理时间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

  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计为1条举报线索,由联名者代表领取奖金。举报事项有交叉的,按单项最高额奖励,不重复奖励。

  《意见稿》还列出不予奖励的情况,包括举报事实不清,举报内容无法确定、举报人是本市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包括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等)或其直系亲属等多种情况。

  如何举报:

  通过海口12345平台实名举报

  举报人应当通过12345海口市民服务智慧联动平台(以下简称“受理平台”)实名举报,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方式,被举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违法建筑位置或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生地点,违法基本情况等信息,同时提交能够初步证明违法行为的证据。

  受理平台接收举报线索后,应当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当日内将举报线索派发至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同时告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收到线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通过受理平台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情况,同时将核实情况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公众可以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1月1日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hkcg418@163.com邮箱。

(责编:WEB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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