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人权意义

日期:2020/7/28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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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人权意义

  

作者:鲁广锦(中国人权研究会秘书长)

  小康是人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和期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2018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创造性地提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的重要论断,首次指明了人民幸福生活的人权意蕴。从人权的视域认识和理解,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小康社会建设,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中国人民为不断实现更加充分的幸福权的奋斗史,书写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篇章。

  一、创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奇迹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着中国人民将彻底告别贫困,普遍过上殷实富裕的生活,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不断得到更好的保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直接带来的结果是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而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又是衡量一国人权保障能力的主要指标。2018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9732美元,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而1978年人均国民总收入只有200美元。2019年,我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2%,比1978年降低35.7个百分点。贫困是影响人权实现的最大障碍,免于贫困为人类社会所孜孜不懈追求。中国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基本标志。按照2010年的贫困标准,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由1978年的7.7亿人减少至2019年的551万人,巨大的减贫成就为实现人权创造了重要基础条件。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的生存权,而且有效保障了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人均预期寿命,最能反映一国人权保障水平。2019年,中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3岁,居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居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社会保障能力是衡量一国人权状况的重要指标。中国已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目前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近13亿。中国在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权利,以及特殊群体权利等方面,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1990年中国还处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五年后的1995年便进入了中等人类发展水平组,十年后的2015年又步入高人类发展水平组。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在全面,既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等的全面发展,也是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在内的各项基本人权的全面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中国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实行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的选举权以及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不断加强人权法治建设,构建起了较为完备的人权法律体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造福中国人民,也造福世界各国人民,为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有14亿人口,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本身就是对世界的贡献。中国是第一个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多年来,中国积极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正义进步事业,通过多种方式力所能及地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提高生存权、健康权、和平权、环境权等基本人权保障水平。迄今,中国已累计派遣医疗队员2.6万余人次,诊治患者2.8亿人次;已累计派出维和军事人员4万余人次,参加了约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成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出兵国和出资国。特别是近年来的“一带一路”建设,为推动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发展权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新理念

  中国“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提出的又一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人民性特征。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新理念,奉行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至上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最高境界,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权理念的核心和真谛。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发展在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要尊重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等重要论述,饱含着深厚的人民情怀。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新理念,坚持生命至上的人权原则。世间一切事物,生命是最宝贵的。没有人的生命,便没有了人权。尊重人的生命,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尊重人权的初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与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就业、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此举不仅使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也赢得了国际社会高度称赞。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新理念,更加注重各项人权的全面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发展动力和发展质量相统一,既注重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注重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针对人民对美好生活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需求,努力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具体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实践中,在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的同时,努力做到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环境权利的全面协调发展,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新理念,积极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一道,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体现了中国应对人类共同挑战、创造人类美好未来的大国担当。从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角度来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旨在促进人人平等、人人安全、人人共享、人人幸福,对人类社会发展具有普遍性意义。正因此,这一重大理念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同,并多次被载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安理会等机构的决议。

  三、构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范式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的中国已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丰富和发展了人类文明的多样性。

  一是坚持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具体国情相结合。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精神,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的一项普遍性原则。多年来,中国批准或加入了26项国际人权文书,其中包括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并严格遵守条约规定,认真履行条约义务。同时,中国还认为,人权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人权只能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权事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国发展任务不同,历史背景、文化传统、社会性质等也多有不同,所应采取的人权保障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保障模式,人权事业发展只能按照本国国情和人民需要加以推进。

  二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偏离,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放松,是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便没有社会主义制度;没有社会主义制度,便无法保障全体人民的根本权益。换言之,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才能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权。

  三是坚持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相协调。马克思主义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人类解放为己任,坚信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没有个人的发展,就没有集体的发展。同时,也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个人权利只有与集体权利相结合,才能实现人权的最大化。因此,中国既重视集体人权的发展,又重视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在内的个人权利的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让每个人都能更有尊严地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都能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都能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

  四是坚持以发展促进人权保障。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没有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供给,人类其他一切活动的进行都是非常困难或不可能的。没有发展,就没有进步,就无法真正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确认,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一把钥匙,也是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着力点。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统筹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权保障的关系,努力在发展中提高全体人民的人权保障水平,使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十分重要的一条经验启示。

  历时四十余年的小康社会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路上的壮举,也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实践。面向未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中国人权事业必将得到更好的发展,中国人民必将享有更加精彩的人生,中国必将对人类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编:WEB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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