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流溪河畔违建难拆?穗水务局:已制定新拆除方案

日期:2017/8/14    来源:来稿刊发-网络转载
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原标题:[组图]流溪河畔违建难拆?穗水务局:已制定新拆除方案

  

7月11日,市水务局局长做客电视节目上报道寮采村在流溪河河堤内建了一座别墅,水务部门确认系违建。(视频截图)

本期点名

广州白云区寮采村村委2012年打造水上绿道驿站的时候,违法将房屋建在流溪河河堤内,广州市水政执法支队要求拆除并恢复原状,但村委至今不承认系违建,拒不配合。

上榜理由

在流溪河河堤内建房妨碍河道行洪,是《防洪法》明令禁止的,2012年广州市水政执法支队发现情况后先后下发4份文书要求整改,结果引来诉讼。经法院调查,寮采村委为躲避保住违法建筑,还找人合谋捏造假证据作伪证。

记者走访

寮采村村委被指河堤内建别墅

2017年7月11日,广州市水务局局长龚海杰做客一档电视节目,暗访小组透露“白云区寮采村在流溪河河堤内建了一座别墅,水务部门确认系违建,却一直拆不了,被市民举报行政不作为”。

上周,在寮采村委干部带领下,南都记者现场看到,流溪河河堤内确实有一栋较高的砖砌房屋,铁门被锁,外面无法看到里面情景。而水务部门执法人员说,房屋功能设置、格局布置如别墅,他们一边制止,村委一边抢建,装修,现在已经通了自来水,他们只能不定期检查,防止有人住进去。

对此,寮采村村委解释,此处原来是码头,村民在流溪河对岸有农田,以前村民就在码头乘船到对岸劳作。水务部门所说的违建,之前是一处拥有宅基地证的危楼,由村里老人协会牵头,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利用流溪河自然风光将破旧码头发展成水上绿道。

寮采村村委给南都记者的书面材料显示,上世纪70年代,流溪河李溪坝建成后,河水上涨,农田受淹,只能种水通菜、莲藕。因此,村民同意将旧码头流转给寮采村委,由村委筹资建设,将原河滩地加高发展观光农业,原旧码头建成水上绿道码头,作为水上绿道观光旅游使用,水上绿道、河滩、码头地租收益归老人协会,提高全村老人福利。水上绿道码头在原有建筑基础上改建,将原有旧码头候船室改造成游客休息室。

水政执法部门多次下发整改通知

南都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水政执法支队2012年4月6日向寮采村村委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天后执法人员再次检查现场,却发现不仅没有停止违建,反而建出一栋三层楼。

经过调查,市水政执法支队又向寮采村村委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两个星期内自行拆除违建。但寮采村村委拒不配合。半年后,市水政执法支队发出《水行政处罚告知书》。接着又过去一年半时间,河堤内的违建还是没拆除。2014年5月13日,市水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带着行政处罚决定来到寮采村村委,村委拒绝签收,执法人员邀请镇政府人员见证后采取留置送达方式进行告知。

据了解,寮采村村委2012年4月在流溪河河堤内建房,占地面积168 .3平方米,所在位置离河道距离仅12米,离堤防迎水坡堤脚距离仅9.8米。

而《防洪法》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建购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堤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沟通无果寮采村村委状告水务局

对于水务部门的处罚,寮采村村委说由于是集体所建,也是为村民谋取福利项目,希望保留。沟通无果,寮采村村委和谢圣安一起将广州市水政执法支队所在的广州市水务局告上法庭,理由是:河堤内建筑物原是谢圣安的住宅,办理了合法产权证明,并非违建。

但水务部门发现,谢圣安宅基地证没有标明具体位置,怎么能证明这张宅基地证上的房屋就是违法建筑所在地呢?无论发现情况要求制止时,还是对村委负责人的询问,以及村委的陈述、申辩,从来没有提到该房屋之前是宅基地,没有提及谢圣安这个人。他们向谢圣安了解情况,谢圣安表示宅基地之前确实为他所有,但1996年离开寮采村将土地转给村委,并将权证资料全交给村委,对于房屋拆除、重建并不清楚。

由于争议不断,过去两年,双方一直在打官司,直到去年6月30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不过,寮采村村委告诉南都记者,他们不认可终审裁定,只认可判决他们胜诉的白云区法院一审结果。寮采村村干部表示,准备继续和广州市水务局打官司。

对簿公堂

一审:判决撤销行政处罚

广州白云区法院一审认为,虽然谢圣安宅基地上没有标明位置,但口头证实涉案房屋就在他的宅基地位置,而广州市水务部门没有提供相反证据,在宅基地证没被撤销之前,谢圣安的权益应予以保护。调查期间,被告广州市水务局虽已知晓涉案建筑物由寮采村95%村民入股筹集资金建设在谢圣安的宅基地上,仍然仅将寮采村委作为违法行为人,未将宅基地使用权人谢圣安列为违法行为人,剥夺了谢圣安的陈述、申辩以及寻求救济的权利,因此在未能查清违法行为主体情况下,作出的《广州市水务局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被告广州市水务局认定寮采村委实施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违法行为,但对于该行为,是予以排除妨碍,还是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无调查取证,无相关证据……做出限期自行拆除涉案的违法建筑物的决定始于适用法律不当。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之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审:查明村委伪造证据

因不服一审判决,广州市水务局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广州市水务局指出,谢圣安的宅基地证没标明地址,无法证实违建就位于其宅基地上。宅基地记载内容是三层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285平方米,寮采村村委、谢圣安陈述原来拆除的房屋只有一层半,建筑面积160多平方米,国土部门办理宅基地证的程序是住宅建好后,到实地检查再核发宅基地证。因此,违法建设和谢圣安的宅基地证不可能是同一个位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筑物必须取得水务部门批准,而且影响河道行洪,除拆除任何措施都无法补救。即便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拆除重建,也需要城管部门许可。再说,寮采村村委向法院提供的《危险房屋鉴定报告》,注明委托时间是2012年5月24日,而违法建筑在之前的2012年4月26日就已经建好,原来房屋早拆了,何来房屋鉴定报告?

寮采村村委、谢圣安所述的《合作建房协议》,其代理人在庭审时也承认是为达到起诉目的而编造的证据。对于两份伪造的证据,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查明确实为虚假证据。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定,寮采村村委在收到出发决定书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其起诉应予以驳回。至于涉案房屋是否建在谢圣安的宅基地上,是否予以保护的问题,原来老房子是寮采村拆的,即便对谢圣安的权益造成损害也是寮采村委造成,谢圣安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向寮采村村委主张权利。水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针对之后所建房屋,而该房屋是寮采村村委所建,即便是位于谢圣安的宅基地上,宅基地证上登记的房屋已经不存在,与谢圣安无关,因此谢圣安也没有原告的资格。原审法院判决撤销广州市水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因此,法院终审裁定撤销白云区法院对该案的行政判决,驳回谢圣安、寮采村村委维持原判的请求。

最新进展

广州水务部门:将联合属地政府拆除违建

一栋三层楼的房屋建在流溪河河堤内,五年多时间拆不下来,法院终审裁定也有一年多时间,还能拆得下来吗?南都记者了解到,广州水务部门已经制定新的拆除方案,计划与属地政府白云区联合执法。

南都点评:

寮采村村委提供材料显示,2011年6000多名村民凑“份子钱”成立世外桃源公司,发展观光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村集体收入由原来不足6万元增至105万元,旅游项目由2011年接待游客11万人次到2016年接待游客超过100万人次 ,地租由原来500元提高到1500元,几年来累计分红1600多万元。不少村民对村委主导的这种模式非常认可。

寮采村委干部确认,水务部门认定的违建属于世外桃源项目一部分,但他们强调并非为了个人所建,而是为了所有村民所建。广州市水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说,正因为该项目可能是村集体项目,因此处理非常谨慎,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在充分调查、拥有充分证据基础上作出的。帮助村民脱贫难能可贵,但须在法律允许框架内,不能以人民的名义行违法之实。

采写:南都记者 刘军 来源:南方都市报 刘军


(责编:WEBADMIN)
 

商贸推荐